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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区非煤矿山安全联系包保、巡查工作制度

日期:2024-10-14 18:44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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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机制,层层压实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矿安〔2022〕70号)和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印发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包保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安〔2021〕6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联系包保非煤矿山,明确安全巡查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包保、巡查责任划分

由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非煤矿山监管工作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包保责任人,具体监管人员为包矿责任人,对辖区矿山履行联系包保、安全巡查职责。

二、工作职责

1.督促所包保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企业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增强法治意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从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按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及工作安排,原则上由各矿山联系包保责任人带队,对包保矿山进行安全巡查及督导检查,督促矿山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安全措施。监管部门人员下沉一线现场,加强对重点系统、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督促矿山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

3.对高风险矿、停产停建整改矿、长期停产停建矿、待关闭矿,各包保责任人要加强风险研判,重点巡查、检查,督促矿山企业从严制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4.对已关闭矿井,要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封堵井口、拆除提升设施,防止死灰复燃。区应急管理部门每季度组织人员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巡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5.负责督促各包保责任人及工作协调,同时定期深入矿山企业现场进行巡查,对矿山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负责督促矿山安全监管、行业主管和综合行政执法等安全工作,及时处置紧急事件。

三、工作要求

1.认真负责,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作为树牢“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把实现安全生产包保目标做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成果检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推进包保工作落实落地,全力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联系包保安全监管相互配合、相互补充。

2.注重实效,强化问题整改。包保人员要熟悉矿山企业生产安全现状,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做到“深、严、细、实”。加强日常工作协调和交流,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认真处理。建立完善包保巡查记录,将检查问题反馈给矿山企业,提出整改意见,按“五落实”要求形成闭环,存档备查。

3.及时公示,确保责任明确。矿山联系包保、安全巡查人员名单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调整,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细化矿山联系包保、安全巡查工作措施,定期完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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