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区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新财金〔2024〕45号),现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附件1)。为做好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资金项目名称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10001”,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支付性支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请按照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完成年度绩效目标(附件2),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12月15日前将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奖补资金和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资金支出完毕。
附件:1.2024 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克拉玛依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