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020年克拉玛依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由克拉玛依区教育局实施1个,涉及资金258.84万元,分别是克拉玛依区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258.84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克拉玛依区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
1.实施地点:克拉玛依区教育局
2.建设内容:根据《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克财教[2020]3号)文件精神,拨款258.84万元用于发放克拉玛依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给予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发放生活补助金,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3.补助标准:小学生均标准每年1250元,初中生均标准每年1500元,特教生均标准每年1750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其中:财政资金258.84万元,自筹资金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5.实施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
6.实施单位及负责人:克拉玛依区教育局,赵远新。
7.绩效目标:保障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的顺利发放,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公平程度,使义务教育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确保“有学上”。
8.带贫减贫机制: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等助学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克扣资金,并确实提升了义务教育公平程度,降低了义务教育学生因贫失学率。
监督电话:0990-752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