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新财预〔2021〕4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克拉玛依区第三方机构管理,提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执业质量,克拉玛依区财政局依法依规对第三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参与本级预算绩效管理业务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现就对2024年度执业质量检查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属地注册的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工作机构
在克拉玛依区属地注册共有2家第三方机构:驰远天合会计师事务所克拉玛依分所、克拉玛依资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对预算绩效管理服务工作机构的检查内容
1.在财政部“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注册信息截图:第三方机构均已提供且审核结果无误。
2. 单位所有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明、评优评先证明等)复印件及人员信息汇总表:机构均已提供绩效管理工作人员资质证明。
3. 单位绩效评价主评人的评定及管理情况:驰远天合会计师事务所克拉玛依分所近3年未开展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有1个绩效评价主评人并规范管理,已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克拉玛依资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近3年来每年有一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有2名绩效评价主评人,管理情况符合相关要求,已提供相关印证资料。
4. 单位重点绩效评价报告信息备案及档案管理情况:驰远天合会计师事务所克拉玛依分所已提供信息备案相关印证资料,但近三年无绩效评价相关工作,无相关档案;克拉玛依资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开展了一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并出具报告,已提供报告,已提供信息备案相关印证资料。
5. 单位内部管理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经检查,2家机构与绩效相关的内部管理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已建立并提供资料。
6. 第三方在各地、县分支机构的管理情况说明:克拉玛依区注册的2家第三方机构(驰远天合会计师事务所克拉玛依分所、克拉玛依资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本地(县)未设置分支机构,已承诺并提供资料。
7. 参与预算绩效管理以来,对委托方和被评价项目单位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未收到在我区注册的2家第三方机构委托方的投诉和举报。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与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活动相关的其他情况:驰远天合会计师事务所克拉玛依分所近3年未开展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克拉玛依资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近3年来每年有一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符合相关要求。
克拉玛依区财政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