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克拉玛依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工作安排,现就2024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如下:
一、认定工种
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四级)
客房服务员(初级/五级)
化工总控工(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井下作业工(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石油钻井工(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二、报名时间
人力资源管理师:2024年1月12日前
客房服务员:2024年1月25日—2024年1月31日
化工总控工:2024年1月4日前
井下作业工:2024年1月30日前
石油钻井工:2024年1月30日前
三、认定时间
人力资源管理师:2024年1月20日
客房服务员:2024年2月29日
化工总控工:2024年1月12日
井下作业工:2024年2月20日
石油钻井工:2024年2月20日
四、报名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 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因提供虚假材料而报名成功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五、认定机构
克拉玛依市新世纪油城职业技能评价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四级)的评价认定。
乌尔禾区技工学校负责客房服务员(初级/五级)的评价认定。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独山子校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负责化工总控工(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的评价认定。
认定群二维码(微信):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克拉玛依校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负责井下作业工(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石油钻井工(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的评价认定。
认定群二维码(钉钉),石油钻井工也进此群:
以上评价机构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过技术评估遴选确定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备。可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http://pjjg.osta.org.cn/pjjg/3315_xj_dfpjjgpx.html)进行查询。所发证书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内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评价所颁发的证书。)
六、咨询电话
克拉玛依市新世纪油城职业技能评价有限责任公司:
杨老师(0990—6363588)
乌尔禾区技工学校:张老师(0990—6961028)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化工总控工:关老师(0992—3691685)
井下作业工:徐老师(0990—6620708)
石油钻井工:林老师(0990—6620708)
七、收费标准
以评价机构公示的收费标准为准。
八、其他要求
在我市辖区内面向社会开展的与技能人员相关的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的主体及个人,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违规发放证书、虚假或夸大宣传、违规培训、违规收费、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情况,可以进行投诉举报。
(一)监督举报电话:
克拉玛依市人社局培训科:0990—6234548
克拉玛依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0990—6242732
(二)证书及备案机构查询
1. 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
(网址:http://zscx.osta.org.cn/)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
(网址:http://pjjg.osta.org.cn/pjjg/3315_xj_dfpjjgpx.html)
(三)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投诉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克拉玛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转载链接:https://www.klmy.gov.cn/klmys/shbz/202312/b8a2db3a604745b284589d6c75c27a2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