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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又来了

日期:2024-05-20 11:18 来源: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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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推出一揽子阶段性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举措,助力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通知》明确延续实施三项惠企利民政策举措:

一是减负担方面,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至2025年底,有效降低参保单位用工成本。

二是稳岗位方面,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3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三是提技能方面,对参保缴费满1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特别注意的是: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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