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因保管不善,将 00052781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者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
2024 年12月11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因保管不善,将 00052781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者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
2024 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