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克拉玛依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3月2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克拉玛依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于2025年6月5日向克拉玛依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克拉玛依区医疗保障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医疗保障领域相关政策法规及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巡察整改是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举措,切实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统一思想步调,引导干部职工从大局出发,正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摒弃“过关”思想,将整改工作作为提升医保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确保整改方向与上级要求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协同配合,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整改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梳理形成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每个问题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改,避免推诿扯皮。制定整改方案,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针对性制定可操作、可检验的整改措施,既解决具体问题,又深挖根源,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严格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对整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实地核查、资料审阅等方式,跟踪整改进度,对整改缓慢、措施不力的部门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督促限期整改。注重整改实效,通过公开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等方式,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质量的实际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上一轮问题整改不彻底的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六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反馈的‘党组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未彻底整改”问题。一是局党组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履行局党组党建主体责任,坚持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定期听取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实现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二是加强党组织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完善党组织架构,以专题党课、主题党日活动为载体,定期开展党组织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截至目前,已开展专题党课4次,“党旗映天山”主题党日活动5次。三是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提高学习教育效果。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方法,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截至目前,已开展集中学习18次,专题研讨13次。
(二)在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2)针对“未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历年国家、自治区、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问题。一是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作为政治任务,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历年国家、自治区、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目前已组织2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并对国家医保局介绍“十四五”时期深化医保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进行学习研讨,推动全体党员不断提升战略思维和法治思维。二是按照学习计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国家医保局介绍“十四五”时期深化医保改革有关情况2次,将上级下发的医疗保障业务内容纳入晨会学习40余次。
(3)针对“行政执法宽松软”问题。一是对2023年至2024年期间《医药机构追回通知书》内容进行全面梳理,举一反三。反馈的5家《医药机构追回通知书》表述有误,违反协议情形,不属于立案调查范畴。对于所有表述有误的《追回通知书》附《情况说明》,在说明中将实际情况表述清楚。后期将对于移交的疑点数据,全面认真审核,对违规内容进行详细、正确表述。针对文书撰写实施A、B岗交叉审核,中心主任或分管局领导复核后再实施,确保数据信息准确完整。二是已于2025年6月18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自治区医疗保障领域减免责清单》、于7月24日、8月7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于8月4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于2025年9月1日完成所有学习内容,严格维护法规权威性与严肃性,确保基金规范运行和使用。
(4)针对“医疗保障行政执法透明度不高”问题。一是全面核查行政处罚公示信息的正确性,并已于7月10日在公示平台更正反馈的3个错误信息。二是建立公示信息“经办人初审、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三级审核台账,明确公开时限、平台、内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每一条公示的信息进行登记、跟踪,确保公示信息按规定时限进行准确公示。截至目前,三级审核机制及台账已正式实施,尚无新增行政处罚信息需公示,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审核与登记流程,确保信息公示规范、准确。
(5)针对“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问题。一是立即开展案件办理时限日期排查工作,对2023年办理的13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6月20日已将《案件处理审批表(案件办理延长)》附入案卷。二是严控办案时限,实行预警督办,建立《办案流程关键节点台账》对立案、调查终结、法制审核、告知、决定等关键时间节点进行详细记录,严格把控办案时限。如有临近时限案件,承办人员须书面说明延期理由,经审批后延期,坚决杜绝无故超期问题出现。三是规范延期退款审批流程,制定《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延期退款及缴纳罚款登记台账》,对延期申请事项进行登记,确保延期审批表无遗漏。
(6)针对“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不严,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在信息发布前,严格按照初审、复审、终审以及一校、二校、三校的流程进行操作,每一环节都要认真审定内容、校对文字,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杜绝形式主义。截至目前,已按照制度要求对8篇信息进行审核,有效杜绝低级错误的出现。二是着力提升审核人员专业能力,组织审核人员参加业务培训2次,学习信息发布审核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增强审核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专业素养。三是明确各环节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审核标准,加强审核过程监督,及时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相关人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审核过程规范化、标准化,杜绝信息发布出现低级错误。
(7)针对“保密缺乏力度,存在失泄密风险隐患”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保密规定执行管理要求,对5名工作人员开展复审工作,完善人员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完成对脱密人员定期回访。二是已于反馈问题当日联系“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补签,并于6月20日将补签的《保密协议》交由单位保密员统一管理。三是按照机关单位保密管理系统提示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对发布的12篇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四是建立文件清退台账,记录文件名称及清退时间,确保文件及时进行清退,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保密相关知识5次,提升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增强保密防范能力。
(三)在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8)针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准入标准”问题。一是于2025年8月1日前收集辖区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注册证》或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劳动合同复印件197份,确保每一家定点零售药店营业时间有药师提供药学服务。二是与市局积极沟通拟定《定点零售药店补充协议》,并于8月15日与辖区197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完毕。三是2025年10月前对辖区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全覆盖实地检查,将各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配备情况列为重点核查内容。
(9)针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自觉性不高”问题。一是已于2025年6月17日组织医保服务中心负责两定机构工作人员对《克拉玛依市医药机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规程(暂行)》再学习、再理解,要求工作人员熟悉评估程序。二是严格按照两定机构评估准入程序,在初评公示合格后再次向社会进行为期10日的确认公示,截至目前,对2025年新申请的2家医药机构在“克拉玛依区医疗保障局公众号”进行确认公示,确保准入工作公开透明。
(10)针对“日常监管定点医疗机构有缺失”问题。一是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新增的2家口腔医疗机构违规金额已于2024年全部执行到位。二是与市局积极沟通拟定《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并于2025年8月14日与24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补充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对于新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设立6个月政策辅导期,有针对性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医保管理及支付相关政策要求。政策辅导期内,除区域医疗中心外原则上不开通异地就医医保结算服务。政策辅导期内出现违规问题,情节较轻的,政策辅导期延长6个月,延长期内整改不到位的不予续签医保协议。情节严重的,直接解除医保协议。三是要求新增定点机构在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后6个月内须按照医保服务协议违约条款开展自检自查,递交自检自查报告,针对违约行为主动退回违约医保基金。
(11)针对“医保服务协议管理”问题。一是问题零售药店的违约行为,按照医保服务协议条款于2024年已全部整改完毕,为避免再次发生以上情形,区医疗保障局上半年共组织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开展3场医保政策培训,重点对2025年度医保服务协议违约条款进行解读并强调不同违约行为对应的处理措施,届时将向社会公开曝光违规行为,确保辖区定点零售药店予以重视、提升合规能力。二是区医疗保障局严格按照医保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履行管理职责,对医药机构严重违约、违反医保服务协议问题“零容忍”,将解除协议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力。
(12)针对“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一是利用每周集体学习机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学习6次,通过学习使全体工作人员熟悉关于政府采购的系列法律法规,用上级采购政策指导具体采购工作,确保采购工作规范性。二是通过修订完善采购内控制度,明确未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集采、非集采项目,需全部使用“政采云”系统,通过线上竞价方式选择商家,并在“政采云”系统下单。如单次批量1万元以下金额的,根据采购部门的采购需求及指定商家,在政采云平台直接下单。通过开展线上询价,报价记录,比价结果等全程线上留痕,减少人为干预,规范采购流程。三是要求各部门在竞价采购中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关联方清单》,真实反馈其法人、实际控股人所有任职和持股情况。截至目前已在2次竞价采购中要求供应商上传《关联方清单》,有效杜绝了竞价供应商存在交叉任职、持股情况。
(13)针对“采购岗位制衡机制不健全”问题。一是2025年7月17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医疗保障局采购管理制度》,通过对采购内控制度的学习,各采购部门能进一步掌握采购种类、方式、决策、审批、组织实施、项目履约以及验收等环节。二是通过完善采购制度,采购行为实现“政采云”线上平台采购过程信息化、透明化,实行岗位职责分离及采购部门培训等多种方式全面加强检查监督。截至目前,采购工作均严格贯彻“经办与验收岗位分离”原则,通过制度性隔离实现了流程闭环管理,有效形成岗位制衡机制。
(14)针对“对合同履约情况缺乏监管”问题。一是通过修订完善《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医疗保障局采购管理制度》,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采购内控制度学习,采购部门进一步了解采购验收的规范流程与责任分工。二是采购管理制度中明确了采购部门验收职责,要求使用部门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在掌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验收清单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同时,严格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监管。截至目前,本单位2025年共计签订合同15份,其中13份已全部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验收。
(四)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5)针对“党支部战斗堡垒功能发挥有差距”问题。一是已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将“召开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支部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固定议程明确列入计划。二是坚持思想教育首位引领,制定支委会、党员大会学习计划时,将本领域本行业重要工作精神列入学习计划,并根据时事进行调整。于8月14日学习国家医保局介绍“十四五”时期深化医保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三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2次,重点学习党支部的基本任务、组织生活制度中关于工作计划制定与讨论的规定。四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明确主题党日活动方向、基本要求和时间节点,制定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严格规范程序与过程管理,提升党员参与度与时效性。
(16)针对“议事决策流程不规范”问题。一是已完成《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工作,强化党组班子成员民主议事职责,按照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议、如实记录的程序健全党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二是形成的重大决定决议,做好会议纪要的撰写,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和流程,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严格按要求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三重一大”事项5次。
(17)针对“执行纪律处分程序不严格,教育震慑作用弱化”问题。一是已制定《2025年医疗保障局警示教育大会工作方案》,高度重视巡察整改的后续工作,严格按照纪检监察建议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保障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7月18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内法规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明确纪律处分决定宣布、警示教育开展的程序要求和重要性,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18)针对“工作人员作风不实”问题。一是完成2份《同意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和《行政处罚调查终结报告》的整改工作。二是开展执法文书质量核查共32份,重点检查法律条款适用是否准确、关键事实认定是否清晰、处罚裁量依据是否充分、金额计算是否准确、表述逻辑是否严谨、格式是否规范,通过系统梳理核查未发现上述问题。三是截至目前,已办理案件1件,均严格执行法律文书“三级审核把关”流程,暂未发现执法文书格式、内容方面的问题。四是针对整改通知书中错误问题已于2024年整改完毕。医保中心将提高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文书质量,针对文书撰写实施A、B岗交叉审核,中心主任或分管局领导复核后再实施,确保数据信息准确完整。
三、突出持续整改,着力巩固和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克拉玛依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与政策学习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 ,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持续开展医保领域政策法规培训,邀请专家解读最新政策,结合实际案例分析,提升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精准把握和运用能力。定期开展学习心得交流分享会,促进思想碰撞,加深对医保政策和整改意义的理解,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工作动力。
(二)强化整改措施执行与任务落实
对照巡察整改措施,持续开展“回头看”工作,全面梳理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检查是否存在反弹现象。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重新调整整改策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加强对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的总结提炼,将行之有效的措施转化为常态化工作机制,融入日常医保管理工作中。
(三)健全长效机制与提升管理水平
深入剖析巡察中发现问题的根源,针对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监管、业务经办流程、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主动查找服务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群众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90-6259155;邮政信箱: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油建南路170号B座城管大楼304室;电子邮箱33683864@qq.com。
克拉玛依区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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