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克拉玛依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2024年克拉玛依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日期:2024-06-26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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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理解无偏差、政策执行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区农业农村局就2024克拉玛依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补贴意义

以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体系,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充分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推动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促进种植业结构合理调整,确保我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着力构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农业产业新发展格局

二、制定过程

2024612日,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克拉玛依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克农发20246起草《2024克拉玛依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向区财政局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上报局领导及分管区领导审核通过。

三、主要内容

1、补贴对象

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2、补贴条件

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且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

3、补贴标准

本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补贴2024种植冬、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30元。

在实现小麦种植应补尽补后,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18元。具体补贴作物以上级下达资金情况而定

4、补贴程序

户申报农民(种植户)自愿,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填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

核实公示村两委审核无误后,签署审核意见形成公示表上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经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小拐乡。

乡镇复核小拐乡实地复核,无误后,签字确认,上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核实认定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纪检监察、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实地核实。

二次公示级核定无误后,委托村级进行二次公示5个工作日)。

发放补贴: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办理补贴兑付工作。

农业开发区、五五新镇种植户直接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申请,严格按照申报、核实、公示等程序进行,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查并最终公示

5、不得享受补贴的情形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2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3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

4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四、解读主体与解读人

(一)解读主体

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

(二)解读人

第一解读人: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宋海涛

日常解读人: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科员全杜娟

咨询电话:69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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