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克拉玛依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为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理解无偏差、政策执行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区农业农村局就2024年克拉玛依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补贴意义
以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为重点,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体系,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充分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推动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促进种植业结构合理调整,确保我区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着力构建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农业产业新发展格局。
二、制定过程
2024年6月12日,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克拉玛依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克农发〔2024〕6号)起草《2024年克拉玛依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向区财政局征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上报局领导及分管区领导审核通过。
三、主要内容
1、补贴对象
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2、补贴条件
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小麦、玉米、青贮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且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
3、补贴标准
本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用于补贴2024年种植冬、春小麦的耕地,每亩补贴230元。
在实现小麦种植应补尽补后,可对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贴18元。(具体补贴作物以上级下达资金情况而定)
4、补贴程序
农户申报:农民(种植户)自愿,据实向村委会申报补贴面积,填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审批表》;
核实公示:村两委审核无误后,签署审核意见,形成公示表上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经村审核人和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小拐乡。
乡镇复核:小拐乡实地复核,无误后,签字确认,上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核实认定: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会同纪检监察、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实地核实。
二次公示:区级核定无误后,委托村级进行二次公示(5个工作日)。
发放补贴:二次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局办理补贴兑付工作。
农业开发区、五五新镇种植户直接向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申请,严格按照申报、核实、公示等程序进行,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核查并最终公示。
5、不得享受补贴的情形
(1)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2)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3)已经纳入自治区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
(4)违法开垦且未纳入粮食生产功能区范围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四、解读主体与解读人
(一)解读主体
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
(二)解读人
第一解读人: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宋海涛
日常解读人:克拉玛依区农业农村局科员 全杜娟
咨询电话:69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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