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经营性停车场的经营管理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会对经营性停车场管理的评估工作,根据《克拉玛依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克政办发﹝2018﹞56号)文件要求,提升经营性停车场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经营性停车场法治化、有序化运营,现将该事项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5日,欢迎各相关单位和公众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建议可以纸质形式反馈至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油建路170号城建大厦B座502办公室,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klmyqcsglj@126.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6224180
附件:克拉玛依区经营性停车场(库)管理暂行办法(克区政规〔2021〕1号)
克拉玛依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