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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克拉玛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后评估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4-05-17 11:23 来源:区国资委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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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克拉玛依市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规定》工作要求(克政办发﹝202352号),现对《克拉玛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517日至2024521日,欢迎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建议可以纸质形式反馈至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友谊路151克拉玛依日报社办公楼305办公室,也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990-6225460

电子邮箱:klmyqgzw@qq.com

附件:克拉玛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克拉玛依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材料


克拉玛依区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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