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自治区和市政府核定我区债务限额17.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2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0亿元。截至年末,全区债务余额16.28亿元,均为自治区转贷的政府债券,政府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符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相关规定。
附件:上年债务限额及余额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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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年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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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自治区和市政府核定我区债务限额17.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2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0亿元。截至年末,全区债务余额16.28亿元,均为自治区转贷的政府债券,政府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符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