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月 日在克拉玛依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克拉玛依区财政局局长潘永军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克拉玛依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区财税及各部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预算编制和执行全过程,牢记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新发展理念,科学预判经济形势,系统谋划财政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6亿元,完成预算的99.8%,同比下降6.3%。其中:税收收入14.71亿元,下降8.1%,主要项目情况:增值税6.32亿元,下降13.8%;企业所得税1.13亿元,下降20.5%;个人所得税1.75亿元,下降9.3%;城市维护建设税0.97亿元,下降9.3%;房产税1.03亿元,下降20.9%;契税1.17亿元,增长26.1%;土地增值税0.76亿元,增长145.4%,其他税收收入1.58亿元,下降7.6%。非税收入5.34亿元,下降1.2%。
加上级补助收入10.3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万元,调入资金2.3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6.47亿元。
2.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92亿元,完成预算的99.9%,同比持平。加上解上级支出2.6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9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6.47亿元,收支相抵后,实现收支平衡。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87亿元。重点支持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信息化项目建设运行,保障政法系统部门运转、便民警务站设施建设及运行等专项治理经费,进一步坚定了各族干部群众实现总目标的信心和决心,为实现辖区安宁与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教育支出6.87亿元,增长2.7%。落实教育支出只增不减的要求,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加大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方筹措资金1.1亿元,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力度,风云、森香水岸、鼎泰、佳福、西南科技等幼儿园项目加快推进,七中教学楼建成投用。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为高品质教育夯实了基础,为全区每一位儿童及中小学生提供了公平优质教育资源。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亿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保障低收入家庭各项补助政策,提高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众生活质量,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充分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支持社会福利、残疾人、优抚对象等事业发展。安排就业专项资金0.52亿元,用于企业社保、就业见习、公共课程培训、贷款贴息等,为企业纾困解难,在疫情防控封闭期间,为7806名外来务工人员发放了临时求助补贴,将区委、区政府的关心关怀送到了群众手中。
卫生健康支出3.1亿元,增长12.8%。重点保障防控物资和新冠肺炎救治设备采购、集中医学观察点运转、生活物资采购调运、核酸检测实验室项目建设等相关费用。保障全民健康免费体检、基本公共卫生、基本药物制度等民生资金,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惠民政策,辖区人口免费体检率100%,全区受益人群21万人,家庭医生签约率7.47万余人,各项重点指标均达到国家、自治区标准要求,医疗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城乡社区支出7.53亿元,增长0.9%。重点保障城区老旧房屋修缮、城市道路建设、环卫保洁、城区绿化管护、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等。2020年,全区新建投入使用道路16条,改扩建各类停车场9处,实施了城区供水管线改造项目,新增公共绿地面积61.3公顷,城区品质进一步提升;实施了数字经济产业园、火车站南物流园、农业产业园等一批重点项目,为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发展厚植基础。积极落实城市管理各类资金,城市公共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城区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农林水支出1.03亿元,增长3.3%。重点用于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投入,支持全面完成对口喀什协作扶贫任务,保障普惠金融、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农田水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业产业发展、农牧业保险补助等支出,切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3.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87.4%;加自治区债券转贷收入5.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4.48亿元、上年政府性基金结余15万元,收入合计13.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调出资金1.15亿元,年终结余1.44亿元,支出合计13. 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56万元,完成预算的99.1%;上级补助收入645万元,为2020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收入合计1101万元。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将456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结转结余645万元,用于接受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属地化移交管理。
(四)“三公”经费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9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36万元。“三公”经费同比下降6.7%。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上级核定我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0.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0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8亿元。
截至年底,我区债务余额28.82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符合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相关规定。全年自治区转贷我区政府债券9.5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7亿元,新增债券7.8亿元。新增债券主要投向教育、社区阵地、城市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均全额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并严格按照预算法和政府债务管理规定安排使用,坚决杜绝违规举债行为。
(六)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决议,聚焦总目标,认真落实财政政策,坚守“三保”底线,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1.统筹财力保重点,在支持社会和谐稳定上持续发力。
凝心聚力支持疫情防控。疫情发生以来,区财政及相关部门强化担当,及时反应,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下好先手棋。一是完善机制强化保障,研究出台《克拉玛依区疫情防控期间财政预算安排及防疫相关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应对疫情资金安排打好基础。二是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建立疫情防控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绿色通道”,确保物资设备及各类资金直达疫情防控一线。三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和帮扶关爱工作,做到应帮尽帮、应救尽救,切实兜牢特殊时期困难群众基本民生底线。四是制定直达资金使用方案,确保资金在第一时间内下达拨付,直接惠企利民。2020年,全区累计安排直达资金、抗疫特别国债5.07亿元,筹集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5亿元,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及时落实。
集中财力服务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治疆方针,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全面保障公共安全领域支出,为辖区安宁与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支持驻村(社区)工作队落实维护稳定、脱贫攻坚、惠农惠民等政策,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实事好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新常态持续发力。
接续发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坚决落实脱贫攻坚任务。主动与喀什市对接对口协作扶贫项目,统筹并投入资金1070万元,从产业、人才、乡村振兴等方面持续助力喀什全面决胜脱贫攻坚。全区共计7家预算单位、8家企业通过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285.4万元,超额完成本年对口扶贫地区采购任务。安排资金0.3亿元,支持安置南疆有组织转移劳动力,新接收安置南疆有组织转移务工人员1450人,确保其稳就业、增收入。二是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把自治区代发的政府债券作为唯一举债的合法途径,保持政府零违规举债,债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涉众型非法金融活动,清理违法违规金融类机构15家,累计挽回各族群众损失20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金融行业和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全面推进辖区环境整治。全年投入1.8亿元,用于环境治理、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等,坚决打赢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
2.优化结构兜底线,在持续改善民生上久久为功。
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把压减一般性支出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从严把控资金预算关口,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非急需和非生产性支出,强化资金的统筹统管,持续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主动落实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城市教育、医疗、社保、就业等民生事业建设,各重点民生领域支出均实现正增长,强化民生资金管理,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全年民生支出28.3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以上。
3.多措并举促发展,在推进复工复产上精准施策。
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税务部门全面落实“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等对冲疫情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释放政策活力,累计为企业、商户减负6.98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减税受惠面达到100%,全区减税降费3.38亿元,有效释放企业利润空间、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全力促进金融信贷服务实体经济。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建立“两级联审”工作机制、设立财政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实施财政资金存放引导等各项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向辖区中小微企业发放各类贷款4.0亿元,向1607户个体工商户发放“两免一补”小额信贷1.2亿元,多渠道解决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消费。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压减非生产性支出,安排财政资金0.12亿元,向市民发放“冬去春来暖油城”消费券,撬动各类消费支出0.73亿元,进一步引导提振消费信心,助力市场繁荣和经济发展。
4.推进改革强管理,在提升财政治理能力上再出实招。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组织104家预算单位落实全面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强化资金使用单位绩效责任,形成“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的预算管理新机制,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突破口,解决好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2020年,我区财政绩效管理工作在自治区考核中,位列96个县区第七名。
常态化开展财政资金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财政部直达资金监管要求,对使用直达资金的教育、人社、卫健等部门开展常态化监控和重点检查,确保直达资金规范使用、如期形成实物工作量。对区属国有企业开展会计基础工作检查,有效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持续推进政府采购事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多措并举实现财政平稳运行。严格压实组织收入主体责任,在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同时,强化税收征管和纳税评估,确保各类税收应收尽收。用好用足国家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资金,刺激经济发展活力。盘活变现政府闲置及经营性资产,深掘非税收入潜力,努力拓宽增收渠道。一年来,财政运行经受住了疫情防控和经济下行的重大风险挑战,财政收支达到区委区政府预期目标。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2020年,我们积极克服受疫情影响而面临的减收压力、财力增长趋缓和刚性支出需求增加等诸多矛盾。面对困难形势,我们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全年财政运行稳中有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依法监督和区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全区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还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一是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受疫情持续蔓延等叠加因素影响了财政增收和地方可用财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任重道远;二是财政支出中刚性需求增多,“三保”支出压力增大,财政平衡压力突出;三是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有待压实,预算执行时效性不强及绩效管理理念未落深落实的现象依然存在,绩效评价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新发展理念,通过统筹谋划、改革创新,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起步之年,编制好2021年部门预算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经历了“十三五”时期的各种考验,我们迎接挑战、战胜困难的决心和信心也更加坚定。随着全球疫情有望得到逐步控制,经济活动进一步恢复常态,国内经济将继续回暖,从而带动石油石化产品销量增长。此外,世界经济正摆脱低迷走向复苏,预计国际原油价格也将有望上行,这些都是2021年收入增长的有利因素。但同时我们也面临着一次性财力减少、债务还本付息、各类刚性支出增加等诸多困难挑战,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因此,我们要坚定信心、走打破常规、创新突破之路,夯实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的基础。
根据《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国家和自治区继续深化改革和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要求,提出了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六稳”“六保”各项工作,精准有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巩固减税降费成效;多措并举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开源节流,全力保障“三保”支出,托牢民生底线;深化实施绩效管理,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金融风险,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原则:一是突出重点,保障优先。按照自治区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和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重点保障上级及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支出任务落实到位。二是科学预测,精准投入。严格审核预算支出,对支出标准过高、政策设计不科学不合理事项进行清理。严格执行基本支出机构编制、定员定额。对项目支出严格按照政策依据、定额标准,精准测算。三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贯彻中央、自治区有关厉行节约要求,健全长效机制,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清理低效、无效支出,将有限资金精准投入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四是注重绩效,提高效益。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增强支出绩效意识,强化支出责任,将绩效管理贯穿整个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始终。大力推进绩效考评工作,注重绩效考评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公开透明,强化监督。按照预算公开要求,完整、及时、全面公开政府和部门预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收入安排建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安排21.5亿元,增长7.2%。税收收入安排16.97亿元,增长15.4%。其中:增值税7.49亿元,企业所得税1.5亿元,个人所得税2.1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1亿元,其他税收收入4.78亿元。非税收入安排4.53亿元。
加上级补助收入9.65亿元,债券转贷收入3.5亿元,调入资金4.35万元,收入合计39.0亿元。
支出安排建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建议安排33.28亿元,增长4.3%。加上解上级支出2.7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95亿元,支出合计39.0亿元。收支相抵后,当年收支平衡。重点支出安排如下:
公共安全支出5.6亿元,增长14.9%。主要用于公检法办案业务、城市视频监控系统运维等信息网络建设、公安系统实训装备购置、便民警务站运转等支出,切实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教育支出6.95亿元,增长1.1%。主要用于落实国家各项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提升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实施新区中小学、幼儿园布局优化工程,继续支持学前幼儿园、西南科技中小学建设。落实学前三年免费教育政策、学生、幼儿生均经费、校园建设、内初班运行经费等,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创建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亿元,增长16.9%。主要用于落实国家“稳就业”政策,确保各类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见效,加大稳企稳岗力度,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群体等人群为重点,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少数民族就业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就业优惠政策,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提升就业人群职业技能,进一步提高就业质量。
卫生健康支出3.1亿元,与上年持平。主要保障卫生健康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全民健康体检、计划生育政策扶助奖励等惠民利民政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治制度,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卫生公共事件能力和水平。
城乡社区支出7.96亿元,增长5.7%。主要保障街道、社区等各级基层政权运转,实施精品绿化美化工程,推动辖区停车场建设、道路设施升级,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农林水支出1.0亿元。主要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乡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治理,优化调整现代化农业产业结构,持续对口喀什产业扶贫,巩固扶贫工作成效。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4.12亿元,增长20.7%;专项债券收入13.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2万元,上年结余1.44亿元,收入合计19.17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9.17亿元,增长72.6%,支出合计19.17亿元,增长40%。政府性基金收支较同期大幅增长,主要是通过各相关部门大力争取自治区专项债券资金安排。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60万元,下降43%;上级补助收入455万元,上年结余645万元,收入合计13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1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调出资金260万元,主要是地方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拟全额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支出合计136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7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0万元;公务接待费3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60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预算“零增长”。
三、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1.注重预期导向,努力完成收入目标。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正确处理减税降费与依法组织收入的关系,加强财政收入分析,落实财税联动机制,保障财政收入增长符合预期;加强财政收入走势跟踪研判,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从行业分析、税收申报、企业运行等情况入手,跟踪分析运行态势,动态完善增收措施;坚持“为油服务”理念,增强对企沟通协调力度,跟踪涉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确保主要税源及时足额入库。
2.持续优化结构,护航“六稳”“六保”。严格执行“先预算、后支出”原则,完善预算安排与绩效考评挂钩机制;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注重支出结构优化调整,严控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继续清理结转结余资金,及时调整暂缓实施和不再开展的项目支出,削减长期沉淀和低效无效资金,多渠道缓解财政收支压力。坚持民生导向,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确保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投入。深入实施民生工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待。保障就业形势稳定,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统筹共建,持续改善人民生活。
3.支持改革创新,推动经济行稳致远。一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工作要求,以更大的政策力度对冲疫情影响。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地方市场活力,在外部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情况下,有效帮助企业应对市场风险。二是继续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政策,落实金融保险、贴息等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努力稳主体保就业。三是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提高经济竞争力。聚焦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推动数字经济产业园、农业加工产业园、火车站南物流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
4.强化财政管理,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一是巩固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改革成果,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清理固化、效益低下项目,严格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均衡性,推动绩效评价信息公开透明。二是持续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经营、处置管理程序,有效提升国有资产质量效益,持续完善制度保障机制。三是把握国家政策机遇,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结合区委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点建设项目及在建项目需求,加强政策研究,做好对上争取工作,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助推重点项目建设,加快补齐我区基础设施短板。强化专项债项目前期评估及收益预测,储备优质发债项目,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四是按照“遏增量、化存量、强监测、严问责”要求,定期分析评估政府隐性债务。健全债务信息公开机制,增强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对债务风险进行动态监控,开展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处于合理区间。
各位代表,做好2021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人大、区政协对预算监督管理的各项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谋发展,务实进取抓改革,全力以赴推进财政各项事业向前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附件:2020年克拉玛依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