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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浅水湾嘉瑞园“7·3”户外作业中暑晕倒事故调查报告

日期:2026-08-21 12:06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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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7月3日18时10分许,位于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古海街道浅水湾嘉瑞园别墅庭院东南侧围栏外空地发生一起户外作业中暑晕倒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初步统计,截至2026年7月20日,直接经济损失23.84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26年7月8日成立由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为组长,区卫健委副主任和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府办公室、区气象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检察院、区总工会、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克区大队、古海街道办事处及胜利路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克拉玛依浅水湾嘉瑞园“7·3”户外作业中暑晕倒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依据“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客观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提出了对本次事故的性质认定。

经调查认定,零散务工人员唐某某在户外高温环境下搬运建筑废料作业过程中,突发重症中暑(热射病)晕倒,送医救治后,因病情危重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因作业组织者、零散务工人员均为自然人,事故发生地点系居民自有住宅庭院东南侧围栏外空地,不属于生产经营活动场所,所以此次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场所基本情况

事发地点位于浅水湾嘉瑞园别墅庭院东南侧围栏外的一处土质空地。该别墅为二层建筑,2017年竣工,建筑面积278.75平方米,庭院四周设有金属围栏,高度约1.8米。东南侧围栏外缘与土质空地相邻,地面未作硬化处理;空地右侧为一片小树林,左侧为开阔地带,无固定构筑物或其他可见障碍物。

(二)作业事项基本情况

2026年6月中旬,吴某某等人完成浅水湾嘉瑞园别墅庭院内违法建筑拆除工作。2026年7月1日,吴某某联系詹某,告知其脚手架仍置于嘉瑞园院内需取回。7月2日,詹某就取脚手架事宜联系吴某某时,吴某某提出欲将院内拆除产生的建筑废料一并拉走卖掉,用以支付工人工资和拉运费。因詹某此前已将该批废料允诺赠与现任房主,但现任房主急于办理过户手续,詹某最终同意吴某某将建筑废料清运拉走。吴某某临时联系此前在八一劳务市场找过的零散务工人员唐某某,其子吴某某叫来零散务工人员左某某,一同前往浅水湾嘉瑞园清运建筑废料。7月3日10时05分许,吴某某、吴某某、唐某某及左某某等4人来到浅水湾嘉瑞园,开始将建筑废料从院内搬运至别墅庭院东南侧围栏外空地。17时30分许,此前联系好的2辆拉运货车抵达别墅庭院旁空地,吴某某、唐某某等人随即把堆放在空地的建筑废料搬运装车。

(三)事故当天天气情况

经核查气象资料证实,2026年7月3日1时至23时,克拉玛依区古海街道克拉玛依机场区域逐小时最高气温如下:

 2026-07-03 23:00 32.2℃

2026-07-03 22:00 34.8℃

2026-07-03 21:00 37.4℃

2026-07-03 20:00 40.3℃

2026-07-03 19:00 40.5℃

2026-07-03 18:00 39.9℃

2026-07-03 17:00 39.1℃

2026-07-03 16:00 38.8℃

2026-07-03 15:00 38.8℃

2026-07-03 14:00 38.7℃

2026-07-03 13:00 37.3℃

2026-07-03 12:00 36.3℃

2026-07-03 11:00 34℃

2026-07-03 10:00 31.7℃

2026-07-03 09:00 28.2℃

2026-07-03 08:00 25.2℃

2026-07-03 07:00 22.7℃

2026-07-03 06:00 22.7℃

2026-07-03 05:00 22.8℃

2026-07-03 04:00 23.5℃

2026-07-03 03:00 24.8℃

2026-07-03 02:00 26.5℃

 2026-07-03 01:00 27.7℃

(四)事故相关人员情况

零散务工人员(死亡):唐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412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XXXXXXXX0;

零散务工人员(作业组织者):吴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510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XXXXXXXX1;

零散务工人员(吴某某儿子):吴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510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1XXXXXXXX7;

零散务工人员:左某某,女,汉族,身份证号:510XXXXXXXXXXXXXXX,电话:1XXXXXXXX3;

原房主:詹某,女,汉族,身份证号:650XXXXXXXXXXXXXXX,电话:1XXXXXXXX5;

原房主丈夫:郑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650XXXXXXXXXXXXXXX,电话:1XXXXXXXX1;

货车司机:闫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412XXXXXXXXXXXXXXX,货车驾驶员,电话:1XXXXXXXX2;

货车司机:杨某某,男,汉族,身份证号:412XXXXXXXXXXXXXXX,货车驾驶员,电话:1XXXXXXXX8。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6年7月3日9时10分许,吴某某与其子吴某某驾驶车牌号为货车的车辆,先后到长征小区、八一小区接上工人唐某某、左某某等人,随后一同前往浅水湾嘉瑞园别墅作业现场。10时05分许,人员抵达作业现场后即开始作业,作业内容主要为清运院内拆除产生的建筑废料。13时30分许,吴某某将外购的午饭打包带回别墅外空地,原房主丈夫郑某某提供矿泉水1件,4人在庭院东南侧围栏外空地右侧树荫下用餐并就地休息。餐后,因气温持续高达38℃以上,4人就一直在树荫下休息。17时40分许,此前联系好的2辆拉运货车到达别墅庭院东南侧围栏外空地后方恢复作业,开始将建筑废料搬运装车。18时10分许,在搬运建筑废料作业过程中,唐某某突然晕倒在别墅庭院东南侧围栏外空地。

(二)事故现场情况

事发地点位于浅水湾嘉瑞园别墅庭院东南侧围栏外的一处土质空地。该别墅为二层建筑,2017年竣工,建筑面积278.75平方米,庭院四周设有金属围栏,高度约1.8米。东南侧围栏外缘与土质空地相邻,地面未作硬化处理;空地右侧为一片小树林,左侧为开阔地带,无固定构筑物或其他可见障碍物。事发时,唐某某位于货车后轮胎侧,正在进行建筑废料搬运装车作业;吴某某位于货车车斗右斜后方,同样进行搬运装车作业;吴某某当时在货车车斗上,唐某某晕倒后,吴某某下车赶至其身旁;左某某位于两辆货车之间,正整理并装运建筑废料。

(三)救援及现场处置情况

2026年7月3日18时10分许(询问笔录自述时间,现场无视频监控),现场工人发现唐某某晕倒并跑到身边扶起,吴某某试图让其饮水,但唐某某无法吞咽;

18时25分许(询问笔录自述时间,现场无视频监控),现场工人将唐某某搀扶至吴某某驾驶的货车车辆内,吴某某随即驾车将其送往八一南小区丁志伟内科诊所;

19时21分许(公安提供视频监控时间),到达丁志伟内科诊所,诊所医生初步查看后建议立即转送医院救治,19时22分许离开诊所;

19时28分许(公安提供视频监控时间),到达克拉玛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人民医院),并随即进行救治;

2026年7月5日22时46分许,因家属无法联系到吴某某,并选择报警;

7月5日23时33分许,区公安分局将古海街道浅水湾嘉瑞园发生事故的情况报至区应急管理局;

7月5日23时51分许,区应急管理局将古海街道浅水湾嘉瑞园发生事故的情况报至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6日14时10分许,唐某某转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市中心医院)重症医学科继续治疗。

2026年7月20日19时21分许,唐某某因病情危重抢救无效死亡。

(四)应急救援评估

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区公安分局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与公安、卫健及古海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沟通核实情况,同步开展应急处置和协调调度工作,并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上报事故信息。该事故发生于2026年7月3日,但现场作业组织者和现场零散务工人员均未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公安、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家属因无法联系作业组织人吴某某,于2026年7月5日选择报警,区公安分局接警后才将此事故上报至区应急管理局。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伤亡人员情况

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结合唐某某高温作业发病史、临床症状及影像学、实验室检查结果,依据《中国热射病诊断标准》(详见下图3),诊断为:热射病(重症);多器官功能衰竭;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上消化道大出血;急性肝肾功能损伤;肺部感染。唐某某先后在克拉玛依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人民医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克拉玛依医院(市中心医院)接受救治。2026年7月20日19时21分许,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热射病致多脏器功能衰竭。

(二)直接经济损失

参考《生产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要求》(GB 6721-2025),截至2026年7月20日,初步统计估算直接经济损失为23.84万元,其中医疗费用20.84万元、补助及救助费用3万元。

四、事故原因

(一)事故直接原因

结合询问笔录和医院诊疗报告,经事故调查组综合分析认定,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伤者唐某某在浅水湾嘉瑞园别墅庭院东南侧围栏外空地建筑废料搬运装车期间,因暴露于室外高温环境(当时气温达39℃以上),突发重症中暑(热射病)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

经事故调查组综合分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为:浅水湾嘉瑞园别墅庭院围栏外空地建筑废料搬运装车期间,针对高温天气作业,现场作业组织者和现场零散务工人员均未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如穿戴防护用品等),未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针对该起事故提出以下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强化高温预警响应和防暑降温措施。气象、应急等部门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变化趋势,及时精准发布高温预警信息,要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递到各乡街、各部门,打通预警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确保预警全覆盖、无遗漏。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高温健康防护知识宣传和普及,深入街道、社区(村)组织开展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培训,提升务工人员自我保护能力。各乡街、各部门接到高温预警后,要依据职责迅速启动相应响应机制,加大户外作业点位的巡查频次,重点检查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作业组织方调整作业时间,及时采取轮班作业、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及停止作业等措施。作业组织方要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用品(如清凉饮料、防暑药品等),合理安排作业时段,避开高温峰值时间,做到预警即响应、响应即行动。

(二)健全零散务工人员管理机制。各乡街要统筹做好辖区内零散务工人员管理工作,组织社区(村)进行全面摸排登记,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零工集散地和用工集散地的日常巡查管理,及时掌握务工人员流动情况。人社部门要加强劳务市场行业指导,在零散务工人员聚集区域设置规范化用工信息发布渠道,研究制定简易用工协议范本,明确报酬、作业内容、安全防护等基本条款,引导用工双方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其他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强本领域零散务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督促作业组织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临时作业安全管控。各乡街、各相关部门要将临时性、零散性作业活动纳入日常安全监管范围,明确监管责任和措施,做到事前有报备、事中有巡查、事后有跟进。各乡街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临时作业活动进行动态掌握,发现临时作业点位后及时登记报备,加大巡查检查频次,建立巡查台账,对“三违”行为及时提醒劝阻,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对巡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冒险作业的,依法予以制止和查处,形成日常巡查、问题发现、督促整改的闭环管理。作业组织方要开展风险辨识,安全交底并配备劳保用品,要做到全程监护,杜绝“三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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