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6月27日至7月17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克拉玛依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1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区司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不断修改完善整改工作方案,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制定《克拉玛依区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整改落实,协同推进,实现了压力传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协调巡察整改中的各类事项,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责任部门落实整改。全局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抓”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不折不扣抓好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在“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针对“运用党的理论指导司法工作的意识薄弱,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审议学习计划。召开党组会议,集中研究审议2025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二是补齐研讨材料。补充完善已开展学习主题的研讨材料,目前已收齐2025年党组成员研讨材料。三是严格落实学习要求。每月扎实开展学习,党组书记对每月研讨材料进行审核,目前已顺利完成2025年9月、10月、11月理论学习中心组。
(2)针对“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用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立行立改存在问题。完成小拐司法所档案重新归类存放,调整所长办公室;古海司法所完成人民调解员名单公示,按要求配备并规范管理消防设备。二是开展全面摸排。由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牵头,制作《克拉玛依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检查清单》,并完成所有司法所排查,目前各司法所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3)针对“行政执法监督、综合协调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修订监督模板。重新修订《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模板,将“过度检查”“重复检查”等“乱检查”情形列为必查内容,推动监督从“粗放式”向“精准化”转变。二是畅通诉求渠道。开通“行政执法监督”热线,建立网络举报通道。三是强化专项监督。通过案卷评查监督重点领域“乱检查”情况,研究制定2026年重点领域“乱检查”专项监督工作方案,降低不合理检查频次。
(4)针对“调解案件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实施细则。制定《克拉玛依区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经费使用实施细则》,明确发放对象、标准、流程及审核要求,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二是规范经费发放。目前2024年“一案一补”已发放到位,2025年经费计划于2026年年初发放。
(5)针对“调解工作违反程序规定,调解档案资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业务学习。组织辖区人民调解员再学习《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克拉玛依市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二是补正完善档案。完成19件问题案件补正、4件无卷宗案件重新归档工作;开展了2021-2025年调解档案专项自查,检查5580件案件,查出188件问题案件,12月5日前全部整改完毕。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今后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评查,确保案件质量,杜绝档案资料不规范问题。
(6)针对“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持证摸排。完成全区调解员持证情况摸排,梳理未持证人员名单。二是组织持证培训。2025年7月至12月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持证培训8场次,目前全区646名调解员取得证书。三是完善《克拉玛依区人民调解员证管理办法》,明确人民调解员证书的发放条件、证书管理、回收等要求。
(7)针对“采购活动监督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克拉玛依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确定综合办4名工作人员为采购经办人,实行“谁需求、谁验收”原则,经办人不得兼任验收人,相互监督制约。二是开展项目复盘。由分管领导牵头复盘采购项目,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整改。三是规范合同审查。所有合同签订前经合法性审查,由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1万元以上采购项目明确约定违约责任。
(8)针对“询价小组对报价单位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项目复盘。对2025年7月17日后的询价项目进行复盘,排查围串标风险。二是强化审核检查。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核查供应商法人、股东等信息,发现关联关系立即取消参与资格;要求参与询价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确保审核到位。三是完善询价相关制度。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询价小组对商家营业执照及法人的核查,避免出现法人一致现象。
(9)针对“采购合同未实现全过程管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建立管理台账。由综合办设专人管理《采购合同管理台账》,登记合同基本信息、履行进度等内容,每月核对台账与财务支付数据。二是补录遗漏信息。9月30日已完成未登记合同补录,确保全流程可追溯。三是明确审查职责。由行政执法监督办专人负责登记,综合办专人审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每月核对,杜绝漏登问题。
(10)针对“固定资产移交工作较混乱”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全面清查。对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地毯式清查,核对台账与实物,明确资产数量、状态等信息,形成账实相符的资产清单,目前资产存放地、使用人全部对应。二是建立管理制度。制定《克拉玛依区司法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落实定期盘点机制,每季度核对台账与实物,做到账、码、物、人四相符。三是健全清查机制。明确年度全面清查、季度随机抽查机制,对盘盈盘亏资产查明原因、追责整改。
(11)针对“固定资产未做动态管理”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补全资产编码。开展全面清查盘点,建立一物一码有台账,明确资产归属、状态及保管责任人,补全资产编码。二是更新人员关联信息。目前完成退休、调离人员名下资产的交接,更新台账;每半年核对固定资产系统与人事变动信息,确保人员与资产关联准确。三是强化督查整改。定期开展固定资产管理专项督查,对盘盈盘亏资产查明原因、严肃追责,同时开展常态化抽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目前,已将全部资产再次盘点一遍,立即整改盘点中发现的编码脱落、使用人及使用地点变更而系统未更新等问题,做到账实相符。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2)针对“‘三重一大’事项应议未议”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制度学习。11月23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二是修订工作规则。重新修订《区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范围。三是建立“事项提报清单”,杜绝应议未议。四是开展专题培训。2025年11月7日组织局机关及司法所所长学习《区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议事决策程序。
(13)针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规定,熟练掌握政治生活程序。二是规范开展谈心谈话。按照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规范开展“四必谈”,截至目前已开展谈心谈话22人次。
(14)针对“支部选举工作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学习选举条例。组织全体党员学习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确保选举依规有序。二是规范改选程序。2025年10月24日严格按程序开展支委改选,支委人选经支委会讨论酝酿,支部副书记把关改选材料,目前支部现有支委5名。
(15)针对“支部评先选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规范评先选优。已在第三季度月末召开党员大会完成评选。
(16)针对“党建活动娱乐化,偏离党建活动初心”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明确党建活动内容标准。二是规范开展活动。杜绝党建活动娱乐化,以学习党的理论、开展党性教育为核心;9月18日后,10月、11月、12月分别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传统优秀文化”“加强宪法宣传”主题党日活动。
(17)针对“发展党员政治把关不严,培养和考察工作违反《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专题学习。组织支委成员、党务干事、培养联系人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高党务工作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明确发展对象公示日期,规范记录发展党员资料。三是加强审核把关。2025年12月支部书记对发展党员材料及环节流程进行“回头看”,经常6份发展党员材料程序合格,资料完整。
(四)在“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8)针对“对‘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一是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2025年党建工作,总结成效、部署任务。二是规范报告内容。12月底收到组织部通知后,明确要求班子成员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单独列明“分管领域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党建办审核时重点核查,未达要求的退回重写。
下一步,区司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一是积极落实问题整改,扛起巡察政治职责。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和班子成员 “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二是深化标本兼治整改,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聚焦行政执法规范、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重点领域,完善制度体系、堵塞管理漏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常态化制度约束。定期开展整改 “回头看”,对已销号问题跟踪问效,防止反弹回潮,实现源头治理、长效治理。三是推动整改成效落地,赋能司法行政提质增效。把巡察整改与司法行政主责主业深度融合,将整改成效体现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行政执法监督等具体工作中。强化协同联动,健全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和企业发展诉求,优化法律服务供给、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整改实效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90-6242936;电子邮箱2849976560@qq.com。
克拉玛依区司法局党组
2025年12月18日



新公网安备 650203020001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