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辖区劳动者通过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克拉玛依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根据政策要求特发此通知。请符合申请条件人员按时申报2025年度7-12月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个人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请对象范围、标准、期限
1.灵活就业范围主要指:①从事社区公共管理服务、老年服务、家政服务等临时性就业形式;②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到农村承包种养业;③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④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互联网医疗、在线娱乐等新就业形态;⑤经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认定的其他灵活就业形式。灵活就业形式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不包括娱乐业及其他限制性行业。
2.自主创业人员范围:初次实现自主创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稳定经营一年以上,初次核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距离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时间3年以内(含3年),持续保持经营状态的自主创业人员。
3.补贴标准: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以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和。
4.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为准。
二、办理补贴所需资料
1.个人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
2.灵活就业认定证明(社区核实出具);
3.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劳动关系证明(仅灵活就业人员提供);
4.就业创业证;
5.毕业证书复印件(仅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
6.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7.社保缴费凭证或社保明细;
8.营业执照复印件(自主创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均需提供);
9.提供申请月份工资转账凭证(仅灵活就业人员提供)。
三、申请流程
1.补贴受理时间: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2.符合自主创业条件的人员可前往就业地辖区街道进行申请;符合灵活就业条件的人员可前往就业地辖区社区进行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各街道持相关材料到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审批。
各位居民如发现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欢迎向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举报,举报电话:0990-6245513、6240562(我中心将对举报人员信息进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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