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克拉玛依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日至9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党组(以下简称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4年11月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1.关于推动巡察整改责任感使命感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夯实局党组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党组成员共同承担巡察整改任务,并在每月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讨论整改进展情况。二是针对园林绿化建管养运模式难以保障我区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问题:积极探索绿化养护管理外包服务的工作试点。开展前期调研并了解园林绿化养护现状与需求,于2024年12月5日制定《克拉玛依区园林绿化养护监管服务外包工作方案》初稿,正在研究讨论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待区领导审议后修改完善,确定最终方案并实施。通过完善日常巡查问题处理、月考核、合同扣款等公共绿地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养护监管问题发现、处置、考核的长效机制。开展园林绿化养护经费优化工作,已形成《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经费优化工作情况汇报》待区领导审议,合理优化绿化养护等级,通过调费措施,预计2025年园林绿化养护投入资金能节1000万元左右,保障我区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未批先建屡禁不绝的问题:由辛文副局长牵头,带领建管办针对辖区内政府投资项目开展巡查检查工作。2024年9-11月,累计巡查检查政府类投资项目11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发现问题32项,除克拉玛依区金龙湖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二标段施工许可手续尚未整改完毕,其余问题均已整改完毕。在保障政府投资项目安全生产的同时,杜绝未批先建频发的现象。针对项目清欠推进缓慢的问题:共登记应付未付款项目404个,应付未付款合计为26033.72万元。根据发改委资金计划、财政局资金预算已完成清偿项目295个,偿还项目计划资金合计为8732.02万元。目前剩余109个应付未付款项目,应付未付款17301.7万元。进一步甄别工程债务、厘清合同主体,核实合同履行情况,建立好清欠项目台账,根据财政局的清欠计划,做好剩余109个项目的清欠工作,切实做到减少债务存量。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坚决,作风建设松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完善全局各岗位廉政风险点,最大限度在具体事项、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上减少和消除廉政风险点隐患。二是将开展经常性党纪和廉政警示教育贯穿始终,以各类会议、集体学习和廉政党课为载体,丰富警示教育形式,不断增强全局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2024年已累计开展廉政谈心谈话30余次,举办廉政警示教育大会4场次,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2场次。三是每逢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廉政谈话和工作提醒,不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及其家属的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3.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坚决,作风建设松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区住建局各科室、岗位廉政风险点识别防控表》,不断压实责任。二是制定《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监督工作方案》,认真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能,切实将监督关口前移,进一步整治区住建局党员干部队伍工作纪律,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作风建设落到实处。三是适时了解分管部门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立即上报,2024年共主动向区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组上报问题线索3条。
4.关于公租房租金欠缴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在日常电话催缴基础上,开展入户走访,当面阐释公租房政策,着重强调按时缴租对保障公租房体系良性运转的重要性,以及欠租面临的法律责任与信用影响。截至目前,已向132户公租房承租户进行宣传。二是加大催缴力度。在电话与入户催缴的基础上,向拖欠房租承租户发送催缴通知单,明确告知补缴期限与金额。现已累计发送40余份。针对长期拒缴租户,正在与区法院调解室对接,通过调解等形式开展催缴工作,目前累计向区法院提交35户信息,等待法院明确办理流程及受理时间后开展调解工作。针对消防支队职工及原“12.8”家属等欠缴租户,向其管理部门送达《关于协助催缴欠缴公租房租金的函》,目前消防支队已缴清欠缴租金。自2024年10月至今共计收缴租金1.46万元,欠缴租金从115.9万元降至114.708万元。
5.关于“党建引领‘两新’组织提质增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区住建局行业综合党委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10月以来共参加活动2次。二是针对物业协会党支部党内生活和发展党员开展指导1次,已制定2025年行业综合党委发展党员计划,目前物业协会党支部有入党积极分子1名、房产中介第六联合党支部3名同志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6.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切实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结合实际抓实抓细抓好。二是根据区委宣传部下发的学习计划,结合实际制定了2024年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集体学习计划及专题。截至目前,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4次、党支部专题学习41场次。三是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员集体学习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7.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克拉玛依区住建局(交通局、人防办)局长办公会制度》明确了局长办公会的组织构成、职责权限、会议议程、决策程序以及会议纪律等内容,确保了局内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高效决策。二是通过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推动住建局(交通局、人防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8.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偏差,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克拉玛依区住建局(交通局、人防办)党组工作规则》,组织党组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克拉玛依区住建局(交通局、人防办) 党组工作规则》,会议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规则。
9.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有偏差,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修订完善《克拉玛依区住建局(交通局、人防办)党组工作规则》,并在每月党组会议召开时将每月项目资金支付情况上会通报,及时掌握项目各项进展情况。
10.关于主责主业落实有不足,保障改善民生有松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维修资金管理事项的承接。我局于2024年9月30日起开始承接维修资金审批等相关工作(财务资金结算业务仍然在市住建局财务科办理)。二是梳理完善相关制度。结合克拉玛依区实际情况,对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办理流程、要件审核要求进行重新梳理。三是多举措开展整改工作。重新摸排梳理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缴存额30%业主的欠缴名单,经梳理,目前克拉玛依区八一南小区、风华小区等共计73个小区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缴存额30%;向各街道发送《关于做好维修资金补缴事宜的工作提示》,指导街道、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围绕维修资金补缴意义、渠道等内容开展群众工作,引导居民通过西部智慧微信小程序和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及时续缴;向阳南小区、园林小区、胜利小区等通过补缴维修资金的方式,推动老旧电梯更换项目顺利进行,宣传引导维修资金补缴工作初见成效。
11.关于主责主业落实有不足,行业监管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园林绿化中心针对巡查人员每两周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学习,通过学习克拉玛依区公共绿地养护检查考核制度、克拉玛依市城市绿化条例、日常养护工作流程,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截至目前已开展培训14次。二是加强对园林绿化行业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巡查管理制度、问题整改制度和合同扣款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园林绿化养护发现问题。加大对合同违约的处置力度,提高违约成本,维护园林绿化行业的正常秩序。巡察至今,已处理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园林绿化案件242件,下发整改通知书242份,自主发现园林绿化问题654件,下发整改通知书654份,均已整改到位,做到一案一整改。
12.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监督有短板,落实日常监督检查不认真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2024年11月30日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王运对克拉玛依区金源大道(昆仑路-217国道)改造项目监督员郭志博、百瑞广场三期16#酒店项目监督员尚文、玉盘路(木星路-泰山路)道路系统改造项目监督员周俊钦等三人进行约谈,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存在不足。二是针对巡察发现问题列出两条整改措施,一方面各项目监督人员全面检查梳理项目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将缺失内容补齐补全,已于2024年12月5日前整改完毕;另一方面制定安全监督资料交叉检查制度,为今后受监项目资料规范提供了保障。三是各组监督员对2024年12月至今新开工的5个项目的开工资料进行了交叉检查,以检促改,使资料更加完善准确,有利于后续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
13.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监督有短板,行政处罚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法治培训和教育,每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培训、法治讲堂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执法程序,每季度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所有行政处罚案件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三是每年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针对前一年案件按照30%比例抽检,开展质量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推动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
14.关于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将推进互嵌式居住管理纳入房产交易管理,有效控制互嵌式比例。自2018年实施互嵌式居住管理工作以来,通过在预售办理环节严格控制新建小区互嵌式比例,严格控制管理居民住宅小区互嵌式比例。同时积极与市住建局房产交易中心进行对接,对二手房交易按照现有互嵌式比例要求开展过户工作。截至目前,我区所有住宅小区均已实现互嵌式居住,无单一民族居住小区存在,但现仍有部分小区互嵌式比例超标,比例超标小区均为2018年互嵌式居住工作实施前建成投用小区。二是积极推动整改。2024年10月,结合现有互嵌式居住情况,制定《克拉玛依区推进“互嵌式”居住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经区政府党组会审议通过正式开始实施。2024年12月3日,我局按照市委统战部民族工作协调机制专题会议要求,起草完成《关于克拉玛依区互嵌式居住比例调整方案》已提交至市住建局审议。目前正在等待市级部门确定相关政策后落实执行。
1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党总支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专题学习7次。党组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2次。二是2024年《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党组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和《“两新”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以及所有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等报告中均包含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相关工作内容。
16.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认识不清、行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2022年度考核把关不严的责任人进行了“第一种形态”约谈,并及时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目前已追缴错误发放的年终一次性奖励、年度绩效奖励10984元和晋级工资1200元。二是制定了《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部监督工作方案》,确定每年全覆盖开展内部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执纪不严问题,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确保巡视巡察结果得到及时处理和反馈。
17.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认识不清、行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力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开展工作,严格遵守巡视巡察纪律,以对党忠诚负责的态度,自觉接受监督,以从严从实积极的态度整改反馈问题。二是明确对于有决议事项的党组会,主动邀请第五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自觉接受纪委监督。三是已在办公楼公共区域张贴纪检监督电话,面向广大群众和服务管理对象公开征集问题线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8.关于市场监管和法规执行有失公平,市场主体保护意识淡薄,违规限制企业准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行政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涉及此次违反行政程序的分管领导及责任人进行口头批评教育。二是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加强对建筑法、行政处罚法等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依法行政意识。2024年9至今,已开展对工作人员及企业的培训学习共计5次。三是梳理近年来行政处罚案件,共计5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并向局法制办提请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开展下一程序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事项的合法性。
19.关于市场监管和法规执行有失公平,服务采购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已制定《克拉玛依区住建局实施工程相关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招标及采购行为,加强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二是《克拉玛依区住建局实施工程相关服务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管理办法》已通过党组会审议并向企业公示,从根本上杜绝“轮流坐庄”的现象。
20.关于上缴项目评审费工作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4名未上缴项目评审费的工作人员开展追缴工作,目前已缴纳并返凭证。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的要求,明确今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参加项目评审工作,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
21.关于担当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区住建局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方式选用内控制度》《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标流程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落实区住建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程序和标准。二是2025年1月工程招标的定标委员会评审成员已经确定,由党组成员、各部门的负责人及业务工作人员组成,强化了招标人主体责任,明确权利和责任,落实招标项目“评优择优”目标。
22.关于党内法规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三会一课”、党员集中学习时,已分别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2024年成立基层党支部时,已严格按照换届选举要求进行了差额选举支部委员。
23.关于支部委员会违规决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2024年2-4季度开展评选工作标兵和学习标兵时严格决策程序,由党员大会表决确定。
24.关于党组织设置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三会一课”、党员集中学习时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2020年10月选举支部书记时按照规定由党组书记担任;2023年1月成立党总支时由党组书记担任党总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