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邹桂华

日期:2025-04-11 13:26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克拉玛依区分局 访问量:888
【字体: 打印

邹桂华保管不善,将(2023)克拉玛依市不动产权第0016567号、新(2023)克拉玛依市不动产权第0016610号、新(2023)克拉玛依市不动产权第0016612号、新(2023)克拉玛依市不动产权第0016630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者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邹桂华

202541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