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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任庆兰协助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公告-刘福堂

日期:2025-07-29 10:10 来源: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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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需办理坐落于克拉玛依区和平小区28栋10号房屋的转移登记,目前本人与任庆兰已失去联系,请任庆兰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克拉玛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助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否则,登记部门将依据离婚协议书直接办理转移登记。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登记部门联系。

    址: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政府2号楼政务服务大厅

联系方式:0990-6233751

刘福堂

联系电话:13070399152

  期: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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