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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张佑明

日期:2025-09-04 17:00 来源: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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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佑明保管不善,00167478克国用(2009)第03003911号/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者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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