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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废止《克拉玛依区自卸货车、大型工程车辆作业行驶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
2026-03-13 18:24
来源:
区司法局
访问量:
88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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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自
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218
号)相关要求,经区九届人民政府第
73
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印发《克拉玛
依区自卸货车、大型工程车辆作业行驶暂行管理办法》(克区政
规〔
2024
〕
2
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
2026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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