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近期我局对经纪机构检查,发现辖区内经纪机构存在机构备案滞后、人员无证执业、证书挂靠、工牌转借、规避交易限制等乱象,群众交易纠纷频发,且缺少数字化实名监管手段。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强化房地产经纪机构主体责任,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8号)、《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和《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以及从业人员实名上岗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机构属地备案管理
凡在克拉玛依区注册,经营范围含房地产经纪、中介、销售代理等相关项目,从事存量房买卖、租赁、居间、代理等经纪活动的机构及分支机构,均需按规定办理备案。相关机构及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通过新疆智慧住房信息服务平台向区住建局线上申请备案,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配备1名及以上在岗房地产经纪人或2名及以上在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同时具备固定经营场所、健全管理制度及规范业务台账。机构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在30日内通过平台完成变更备案;机构终止经营的,须及时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二、实行从业人员实名编码、挂牌上岗管理
全区经纪从业人员实行实名登记、一人一码、挂牌上岗管理制度。结合我区行业管理实际,由各经纪机构按照全区统一编码规则自行编制从业人员从业编码,报送区住建部门审核备案并纳入行业动态台账统一管理。从业编码统一采用“650203-机构备案号-人员流水序号”格式,编码管理严格执行一人一码,从业人员在岗期间编码固定有效,仅适配所属备案机构使用,人员离职或变更从业机构后,原编码立即封存作废,需由新任职机构重新赋码备案,严禁篡改、转借编码、一码多人、重复赋码等违规行为。各机构需统一制作从业人员上岗工作牌,标注机构名称、从业人员信息、从业编码及投诉电话,从业人员对外开展业务须规范佩戴工作牌上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机构主体责任
各经纪机构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备案信息、收费标准、从业人员信息及投诉方式。规范使用制式合同,明码标价、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平稳有序的房屋交易秩序。
四、严格执行职业资格准入,限期持证上岗
(一)资格准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二)过渡期管理。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现有在岗未持证人员须在此期限内完成报名、考试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三)正式准入管控。自2027年1月1日起,凡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的机构及人员,一律不得在我区独立从事经营性房地产经纪执业活动,不得作为经办人签署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不得参与房屋交易网签及相关业务办理。
五、加强监管与执法处置
(一)基本执业规范。房地产经纪持证执业人员须为本机构在岗在职人员,严禁证书挂靠、跨机构兼职、违规开展执业活动。全区从业人员实名编码及上岗执业资格仅限所属备案机构有效,不跨机构通用。普通辅助从业人员仅可在所属备案机构开展带看、咨询等辅助服务,不得跨机构开展经纪执业及经营性业务,不得独立开展签约、网签经办等核心经纪业务。所有从业人员入职、离职、岗位异动须及时报备。从业人员严禁发布虚假房源、隐瞒交易风险、违规收费、赚取差价、协助规避限购限售等违规行为。
(二)实名上岗违规情形。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住建部门将视情节采取约谈整改、记入行业信用记录、暂停从业编码等管理措施:
1.在岗执业未按规定佩戴实名工作牌的;
2.佩戴失效、伪造工作牌上岗的;
3.借用他人工作牌执业的;
4.出租、出借、转让个人工作牌的;
5.未实名登记、未取得工作牌擅自开展核心经纪业务的。
区住建局依托新疆智慧住房信息服务平台,常态化开展行业巡查及合规检查,工作人员每季度对经纪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核验机构备案、人员资格证书与实名工牌,调取合同、网签记录留存相关证据,再根据违规轻重分级处置,轻微违规约谈整改,一般违规记入行业信用并暂停从业编码,严重违规依法处以罚款。对存在人员配比不足、无证开展核心业务、违规签约网签、挂靠兼职、违反实名上岗规定等违规行为的,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并移交执法部门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我区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对轻微违规行为以教育警示、整改规范为主;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机构及从业人员,可依规采取暂停网签权限、撤销机构备案等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各经纪机构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本通知各项要求,规范经营行为,共同维护我区房地产经纪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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