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兆芳 因保管不善,将 00199128,克国用(2012)第03010396号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者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吉兆芳
2026年7月23日
吉兆芳 因保管不善,将 00199128,克国用(2012)第03010396号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者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吉兆芳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