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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新疆鸿升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6-08-14 18:39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克拉玛依区分局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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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鸿升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保管不善,(2018)克拉玛依市不动产权第0308532号、 00158070 、克区国用(2007)字第0533号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他项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者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新疆鸿升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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