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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园路39号等两处办公用房权属登记事项的公示

日期:2026-09-10 17:58 来源:区机关事务局务 访问量: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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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自然资源部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房地〔2020〕267号)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相关规定,推进我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现就以下处办公用房的权属核查情况及具结事项予以公示。

一、资产基本情况

(一)土地办公楼

使用单位: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银河路街道办事处

不动产坐落:克拉玛依区银河路街道林园路39号

用地/建筑性质:国有划拨用地,机关团体办公业务用房

历史情况:该不动产建成年代久远,原始立项、用地审批档案资料不全,无法完整提供权属原始批准文件,属于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事项。

(二)天山社区服务中心楼

使用单位: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天山路街道办事处

不动产坐落:克拉玛依区天山路街道西环路副54号

用地/建筑性质:国有划拨用地,机关团体办公业务用房

历史情况:该不动产建成年代久远,原始立项、用地审批档案资料不全,无法完整提供权属原始批准文件,属于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事项。

二、权属核查及具结情况

经我局全面核查国有资产台账、开展实地核验,上述两处不动产均属国有资产,长期由对应街道办事处管理使用,不存在私人共有、私下转让、违规处置等情形;宗地四至明确,与周边单位、群众无土地及房屋权属边界纠纷;未设置抵押、查封、司法限制等权利负担;测绘范围未超出实际占用界线,未违规占用耕地、生态保护红线、油气管控区域,测绘作业符合空域管理、测绘保密相关规定;不动产用途、建设规模均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标准,不存在超标准建设、违规改扩建情形。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30个工作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

四、异议反馈方式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不动产权属情况有异议,均可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

联系黄勇

联系电话0990-6236582

克拉玛依区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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