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6月1日反馈督察报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全力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克拉玛依市共承担13项整改任务,其中,我市个性整改任务5项,“举一反三”配合整改任务8项。自治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印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并印发《克拉玛依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形成39条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截至2025年6月,13项整改任务均已按期完成整改销号,并按要求报送自治区相关厅局,无逾期任务。
此外,2022年4月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的15批23件信访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要求办结。截至目前,各区人民政府、各责任部门已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信访案件开展了多轮次“回头看”。经查,所有案件均办理彻底,未出现反弹情况。
下一步,克拉玛依市将强化监督,聚焦已销号整改任务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不反弹,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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