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免责“三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新市监规〔2025〕8号
各地、州、市市场监管局,区局机关各处、室、局,兵团各师市
市场监管局,兵团局机关各处、室、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免责“三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已经2025年11月6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党组第25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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