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01-11

2022年克拉玛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1 来源:区住建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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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年重点工作,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责任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全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任务,量化指标,确定责任人,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活动透明度、提高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度,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的主要方式。为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工作的开展,努力提高本单位执行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程序及时、准确的上传本单位有价值的信息、通知公告、相关政策法规,及时让群众了解我局各项工作工作开展进程和工作动态,做到工作透明化、人性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公开的主要内容

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监督、廉政建设、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以多种方式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2.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克拉玛依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公示,同时确保公开内容通俗易懂、文字简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个人隐私、利于工作开展等方面的关系,不断增强法制观念,不断营造良好氛围。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第一时间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2022年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情况和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机构1个工作人员2名,分为AB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主要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创新

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在新的一年里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主要改进措施是:一是加强局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及时将信息汇总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体职工的公开意识,使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一起,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三是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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