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拉玛依区发改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克拉玛依区发改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9 来源:区发改委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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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资料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克区发改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自治区、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发展改革核心职能,聚焦群众关切,统筹推进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公开质效,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奠定坚实基础。按照克拉玛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辑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区发改委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现将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立足发改委职责定位,重点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统计信息、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价格监测等关键领域信息。严格执行主动公开时限要求,对形成或变更的政府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克拉玛依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予以公开,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2025年,克拉玛依区发改委通过政府信息网共发布信息 123条。其中:农产品监测栏目按照工作要求每周更新 2 次,截至目前共公布农产品监测信息111期。部门工作、“放管服”改革、财政预决算及重大决策预公开等其他网站栏目也按照工作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发改委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根据本年度发布的克拉玛依发改委信息公开指南,认真核对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确保真实可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坚持“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和合规性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容。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分类归档制度,规范信息存储管理,提升信息检索利用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克区发改委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岗位管理工作,落实专人管理平台,确保全年平台平稳运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内容建设,及时推送政策解读、工作动态等群众关心的信息,增强公开的互动性和实效性。

(五)监督保障机制健全

定期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工作满意度。2025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深度不足。部分政策文件及时更新存在一定滞后性,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更新和发布的力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精细化程度不够,对群众关心的项目审批进度、政策落实成效等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二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工作人员对《条例》及相关政策理解不够深入,在信息公开审查、答复文书撰写等方面存在不理解、不够规范的情况,业务综合素质需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建设聚焦群众关切和核心职能,进一步细化重点领域公开清单,全面公开项目审批流程及政策落实成效等信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易懂性,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涵。二是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将《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纳入全委年度学习计划,通过专题培训、集体学习及个人学习等形式,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信息审查能力。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把关机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5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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