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9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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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资料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自治区、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文件部署与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的重要抓手,扎实有序推进全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工作中,我局牢牢把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向迈进,不断细化工作举措、提升公开质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在严格落实法定公开义务的基础上,细化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流程、优化公开渠道。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聚焦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拓宽公开维度、提升信息发布时效性与精准度,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力打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切实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的公信力与群众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度,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信息累计99条,包括行政处罚专栏27条,食品药品专栏50条,通知公告专栏12条,其他类公开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全局共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均已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市场监管核心业务深度融合、同频推进,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政务公开内容管控方面,严格落实内容审定与保密审核双重把关机制,筑牢政务公开安全防线,全年未出现因内容审核不严导致的政务公开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度,克拉玛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强化管理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履行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审核发布等核心职责,构建起权责清晰、运转顺畅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稳定性,开通网站政务公开权限,指定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责任心强的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各项具体工作,明确其岗位职责与工作标准,实现专人专管、专人专办,有效避免信息错漏、延迟发布等问题,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4

行政强制

1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精准度与深度不足,贴合群众日常关切和市场主体经营需求的核心信息供给不足。二是公开渠道协同性与覆盖面有限,信息公开渠道存在“线上偏科、线下薄弱”问题,主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线下阵地作用发挥不充分。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聚焦需求导向,深化公开内容建设围绕市场监管核心职能,精准梳理公开清单,重点拓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保护、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消费维权、行政执法等领域的公开内容,主动公开监管执法依据、流程、结果及典型案例,定期发布消费投诉分析报告,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实用信息。

二是提升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的运营水平,推送简短精练、通俗易懂的公开信息,增强互动性,及时回应群众留言咨询。激活线下公开阵地,定期更新公开栏内容、设置咨询窗口、摆放宣传手册,为特殊群体提供线下查询、解读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5年本机关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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