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搭建常态化政企沟通对接平台,健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破解发展难题,疏通制约营商环境提升的体制机制堵点障碍,我区常态化开展企业接待日活动,欢迎各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待时间
每月固定10日、20日作为区政府领导企业接待日,恰逢周末、法定节假日则自动顺延至假期结束后的首个工作日。
二、接待领导
由区人民政府领导班子轮流接待,每次由1名区政府领导牵头接待,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配合接待。
三、接待对象
辖区范围内注册经营、投资发展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及商会、协会等。
四、受理事项范围
(一)可受理事项
1.惠企政策兑现、税费减免、稳岗补贴、融资信贷等政策咨询与落地难题;
2.项目审批、规划用地、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等行政审批堵点;
3.水电气暖、道路、用工、仓储物流等生产要素保障问题;
4.执法监管、检查频次、涉企收费、劳资纠纷等经营环境诉求;
5.企地协调、厂区配套、园区管理、基础设施完善等协调事项;
6.对全区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
7.跨部门协调、街道与行业单位权责交叉难以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8.其他需要区人民政府解决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
(二)不予受理事项
1. 已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仲裁或已进入司法审判、执行程序的事项。
2. 已由纪委监委、信访部门正式受理、正在办理或已办结归档的事项。
3. 无具体事实依据、无明确诉求的匿名投诉、空泛举报。
4. 涉及个人恩怨、私人纠纷、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相关事项。
5. 不属于政府职能管辖范围、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诉求事项。
五、办理流程
(一)预约登记
企业参与接待日接待需提前预约,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对应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电话(附件1)或现场方式提交预约申请(附件2),同步简要说明诉求内容、涉及领域及所需协助事项。
(二)限时办结反馈
严格实行分级分类限时办结制度,所有交办事项按期办结、主动反馈。
1.简单事项:流程简易、单一部门即可办结的事项,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企业书面或电话反馈结果。
2.一般事项:需部门内部统筹协调、常规流程办理的事项,7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
3.复杂跨部门事项:涉及多个单位、流程繁琐、需统筹研判的重难点事项,15个工作日内制定完善阶段性处置方案、明确推进步骤,30日内全面办结并正式反馈企业。
(三)满意度回访销号
事项办结反馈后3个工作日内,由区发改委对企业开展满意度回访,核实办理成效、听取企业评价。企业评价“满意”“基本满意”的,予以正式销号;企业反馈“不满意”且诉求合理的,重新梳理问题、二次交办督办,持续优化处置结果,形成工作闭环。
附件1:各部门联系方式
附件2:预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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