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降低科技型企业运营成本,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推进科技服务成为区域创新体系的有力支撑,根据《2026年克拉玛依区科技创新服务券兑现实施方案》(附件4),现开展2026年克拉玛依区科技创新服务券申请兑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6年10月26日—11月2日
二、申报对象与范围
(一)申请主体:创新服务券的申请主体为在克拉玛依区依法合规经营的企业,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科技服务机构:能够提供申请主体所需科技服务的独立法人单位,合法经营,无不良诚信记录。
科技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开展服务的固定服务场所,具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和服务能力;
2.提供的主要服务产品符合创新券使用范围,具备开展科技服务的相关资质,有相关业务基础和服务案例;
3.管理制度完善,有明确的服务目录、服务规范及收费标准,且所提供的科技服务收费应按相关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4.三年内无严重信用记录。
(三)支持范围:
1.企业孵化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申报服务;
2.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布局申报咨询服务。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购买的科技服务与本单位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相关;
(二)企业与提供科技服务的科技服务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三)企业与科技服务机构签订的科技服务项目合同须履行完毕,且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支付全部服务费用。
四、兑现标准
创新服务券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服务完成后由申请单位申请兑现服务券资金,兑现金额不超过符合要求的科技服务合同金额的40%,每家企业每年度兑现总额不超过5万元。
五、申请程序
1.自助申报。申报单位填写兑现申请表,准备相关佐证资料。
2.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并准备申报材料,纸质材料报送至克拉玛依区科学技术局,电子版同步报送。纸质材料均需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克拉玛依区科技局,并同步发送电子版材料。
报送地址:克拉玛依准噶尔路96号未来产业科技园1号楼404办公室。
六、申报材料
(一)克拉玛依区科技创新服务券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二)科技服务合同复印件;
(三)付款证明,包括专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发票、银行出具的付款凭证、会计入账的记账凭证等证明的复印件;
(四)履行科技服务合同内容的过程及成果证明材料;
(五)申报主体及专业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信合联服或者信用中国);
(六)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七)申请主体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证明材料(如有)。
(八)科技服务机构需提供:
(1)《专业服务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3);
(2)营业执照(法人证书);
(3)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或租赁)、单位资质证明、机构人员名册、缴纳社会保险材料或签订劳动合同;
(4)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完税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6)科技服务机构如有在有效期内的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证明材料,可不用提供科技服务机构(1)-(5)材料。
七、咨询电话
区科技局:袁瑞 刘舜宇 0990-6229788
地址:克拉玛依准噶尔路96号未来产业科技园1号楼404办公室
附件:
克拉玛依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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