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型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克拉玛依区科技型企业有序发展,现根据《克拉玛依市关于加大科技投入的实施意见》(新克政发〔2025〕34号)、《克拉玛依市关于加大科技投入的实施意见资金兑现实施细则》(克科规〔2025〕6号)相关要求,对2025年度通过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名单见附件1、附件2)开展认定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上一年度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的,须是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3.申请科技小巨人企业认定补助的,须是再次通过克拉玛依市科技小巨人备案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补助。
对再次通过备案的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
三、申请资料
1.克拉玛依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再次认定补助资金申请表1份(附件3);
2.申报单位承诺书1份(附件4);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份;
5.高企须提供2022年度及2025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各2份,科技小巨人企业须提供2022年度及2025年度市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备案文件各2份。
申请单位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完整性,每项材料需加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1.受理时间:7月30日至8月7日;
2.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须在通知文件规定的受理时间内提出补助资金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补助资金;
3.对提交申请材料的企业,区科技局将审核资料并对审核通过后的企业名单及拟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通知企业报送纸质版拨款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瑞
联系电话:0990-6229788
送资料报地址:克拉玛依区科技局(克拉玛依未来产业科技园1号楼404办公室)
附件:
附件3:克拉玛依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再次认定补助资金申请表
克拉玛依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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